巴夏:绝对法则
问:关于你所说的那三个绝对法则,我有个问题。巴夏:是四个,因为那「第四个」绝对法则——「变化是永恒持续的」——在某种意义上,是一个绝对的法则。我明白你为什么只记得前三个,你本意是说那前三个法则是永恒不变的。问:是的,我想把注意力集中在,或者说引起我极大关注的地方,是从第一条转入第二条的变迁⋯⋯巴夏:是吗?问:这看...
问:关于你所说的那三个绝对法则,我有个问题。
问:是的,我想把注意力集中在,或者说引起我极大关注的地方,是从第一条转入第二条的变迁⋯⋯
问:这看上去似乎是一个推延暴增的跳跃,在这一点上,你看,你是那「一」,那唯一的一体自我,分离成了有区别的其他每个人;你可以深信这概念,可另一方面,和你有关的那些外部事物,它们的关联关系你不能确定吗?那么我们怎么形成这(一到一切的)跳跃的,那些事物都是我们自己?你能把这概念解释的更清晰透彻一点吗?
然而,在第二个绝对法则里——「一即一切,一切即一」——这是那存在状态发生自我兴趣,对自我发现,变的有兴趣的一个结果,在一定程度上,把它自身反射给它自己,引发它自己对它自己的沉思和内省,把它自己反照给它自己。这想法跳跃的发生,是基于存在状态,内在自身是一个完整的存在状态,用你们的语言表达方式,我们想说,这一想法跳出来,但还没完全圆满,它还没能把「分离的想法」纳入整体内,没能抑制住分离的想法。于是这分离就必然发生。这分离它必定存在分离的次序,分离的秩序层次结构,因为这存在是个整体的一体存在。但当这分离的想法闪现了,就产生了分离的反射能力,以便这存在能够看到作为存在的它自己,而它一经看到了——作为存在的它自己,它就了解到了,这分离能够被想到,能够出现,于是当它了解到的时候,因为存在的一体无界限⋯⋯在理解力看法解释上,是和创造力,设想能力没有任何差别的。其次,它了解了,它作为存在能够想起,并看到它自身想法的显现,它随后就变成所有它能够想起的所有一切显现,你们所谓的个性化,个别化的所有方面,所有全部模式,都只是这独一整体,采用了分别列举的想法所产生的自我反射——它能够使用一切可能性,以一切可能的所有路径方式来沉思它自己,把它自身的想法反射给它自身。转译成你们的语言框架,这样来解释能让你理解吗?对你理解有帮助吗?
问:我明白你说的了⋯哈。
问:但是
问:在这个分离成不同部分,不同级别层次的世界里,它似乎很难,有时候,很难看出我们怎么就是一切万物的,很难理解所有事物都是我,尤其是那些我们根本不喜欢的事物。既然我们是每个事物,那为什么我会不喜欢?
问:是啊。
问:我想起这概念来了。
问:是的。
问:是的,有了。
问:在一定程度上这就是你常说的一切事物都纯粹是物理性的,并且也全都只是呆板机械的。
问:好,那当我们匹配校准我们的定义和信念,我们就获得了那随即产生的结果,但同时同步的随即就会发生你常说的不期而遇并且和「未知」成为朋友。
问:当一个人校准并澄清了他们的信念的时候,他们看到所有的局面状况都遵循着他们所保持的解释定义和信念而呈现着,然而另一方面,不容许有任何期望值,因为这有关第三个绝对法则的——你所投射出去的都会返回来。那一个人如何去主动积极的行动呢?当这宇宙它本身看上去似乎充满了随机性,不确定性,悖论和矛盾的时候,你如何保持对你的行为运转上的信任呢?
问:那这么说,在一定程度上,要有一个最基本的信任。
问:明白了,谢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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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日期: 2018-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