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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藏 PRAC PRAC-055
⊹   PRACTICES · 055   ⊹

允许的艺术:接受性行动 vs. 强迫显化

The Art of Allowing: Receptive Action vs. Forced Manifestation

巴夏区分了两种根本不同的创造方法:强迫显化(植根于稀缺性、控制和事物必须被促使发生的信念)和接受性行动(植根于信任、对齐和允许已经在能量上准备好的事物物质化)。强迫显化依赖意志力、奋斗和操控外部环境——它可以产生结果,但总是伴随疲惫、压力和意外后果。接受性行动涉及首先通过想像和情绪共振在内在与期望的实相对齐,然后只在感觉轻松和兴奋时采取行动。

关键洞察是每个期望的实相已经作为机率存在;创造者的工作不是从头建造它,而是调整他们的频率以匹配它,然后跟随同步线索,这些线索引导到其物理表达。巴夏使用收音机的隐喻:你不创造音乐,你调到正在播放它的电台。这需要释放将奋斗和努力视为有价值性先决条件的文化编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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